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4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或“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
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参加
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永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决定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此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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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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