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6-0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因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减持公司股票

100,000 股,即在授予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前 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自其减持公司股票

之日起六个月后授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缓授予其

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的股票限购期已满,并已符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

1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

股权激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 1、2、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向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价格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的数量及价格一致。

同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众业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