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6-0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减持公司股票 100,000
股,即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前 6 个月存在卖
出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应自其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后授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暂缓授予其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的股票限购期已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已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
条件,同意向柯霓翔副总经理授予其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12,034 股,授予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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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6.38 元/股。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包括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鉴于激励对象柯霓翔副总经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已确定为2016年1月18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12,034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将由468,129,527
股变更为468,241,561股,注册资本将由468,129,527元变更为468,241,561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
本次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在上述
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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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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