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12:19: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经修订后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完

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1页 共2页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甘 勇 王世卿

祝田山

签字日期:2016 年 1 月 18 日

第2页 共2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开普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