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9 08: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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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 2016-014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财智”)告知函,东方财智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通过

其一致行动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信托产品山东信托-恒赢 12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赢 12 号”)及山东信托-恒赢 13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赢 13 号”)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东方财智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通过恒赢 12 号及恒赢 13

号增持海南椰岛股份 8,694,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其中恒赢 12 号于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海南椰岛股份

2,030,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买入价格区间为每股 13.7 元~14.5 元;

恒赢 13 号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海南

椰岛股份 6,663,50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买入价格区间为每股 13.49

元~15.54 元。

上述增持行为完成后,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海南椰岛股份

1

91,471,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三、东方财智告知函称,未来不排除通过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海南椰岛股

份,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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