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股票代码:601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ii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5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
iii
第一节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华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庞大集团、上市公司 指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指
行 通股(A 股)的行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统,减持庞大集团 46,000,000 股,占庞大集团现有总
股本的 0.71%。
本报告书 指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 陈重
注册资本 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00000768870054Y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09日
经营期限 2004年12月09日至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500000768870054Y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31%)
主要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62%)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7%)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电话 010-68726666
传真 010-687311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序 在公司任 在其他公司兼职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号 职情况 情况 住地 地区居留权
重庆涪陵榨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京
立思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重庆啤酒股
1 陈重 董事长 份有限公司独立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重
庆宗申动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 张宗友 董事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2
总经理
恒泰证券股份有
3 于芳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限公司合规总监
恒泰证券股份有
4 齐靠民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限公司副总裁
北京市东清律师
5 宋敏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人民大学财
6 胡波 独立董事 政金融学院副教 男 中国 中国 无
授
北京大学财务部
7 张贵龙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部长
监事会主 恒泰证券股份有
8 王海兵 男 中国 中国 无
席 限公司财务总监
9 别冶 职工监事 无 女 中国 中国 无
10 李会忠 职工监事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11 沈健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12 徐端骞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13 晏益民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14 林艳芳 副总经理 无 女 中国 中国 无
15 齐岩 督察长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三节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持庞大集团股份的计划。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
减持庞大集团的股票。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庞大集团
369,259,256 股股份,占庞大集团总股本的 5.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庞大集团
323,259,256 股股份,占庞大集团总股本的 4.99%。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华基金
369,259,256 5.70 323,259,256 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庞大集团 46,000,000
股,占庞大集团现有总股本的 0.7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及其他
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庞大集团证券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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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河北省唐山市
地
股票简称 庞大集团 股票代码 601258
信息披露义务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
公楼第 19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增加)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旗下资产管 股票种类:普通股
理计划披露前 持股数量:369,259,256
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5.70%
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普通股
务人旗下资产 变动数量:46,000,000
管理计划拥有 变动比例:0.71%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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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未《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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