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1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版 GMP 认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网站公布了《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 GMP 认证公告(2016 年
第 7 号)》。(详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0884/141981.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
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 58 号生产厂区内已完成
的粉针剂生产线(头孢菌素类二线)已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
修订)》要求,CFDA 同意发给《药品 GMP 证书》。即本公司已通过相关药品 GMP
认证,目前本公司暂未收到相关证书,现就有关信息提示性公告如下:
证书编号:CN20160007;企业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
省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 58 号;认证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二线);
证书有效期至:2021 年 1 月 12 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