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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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青岛金

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即墨市三里庄金王工业园的办公楼及

货场,参照周边房屋及厂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定为 102 万/年,租

赁期限为三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合同已经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司拟与青岛金王工

业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继续租用上述办公楼及货场,参照周边房屋

及厂房租赁市场价格,租赁价格定为 102 万/年,租赁期限为三年,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季支付租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注册资本

为 602.4 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三里庄金王工业园,法

定代表人为姜颖。主要从事兴建、经营出租和出售工业园房屋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因办公生产需要租赁办公地、宿舍、食堂和露天货

场。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准,定

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签署该协议,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

为 102 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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