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预计与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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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6-00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预计与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教

育投资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

埃诺”)拟分别向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艾茉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艾茉森”)购买钢琴、数码乐器等产品。

2、上述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经公司 2016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李建宁、麦俊桦于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进行回避表决。

3、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集团公司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向珠江埃诺销售钢琴等

相关产品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艾茉森预计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向珠江埃诺销售数码乐器等相关产品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2015 年集团公司、艾茉森与珠江埃诺未发生交易。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集团公司、艾茉森与珠江埃诺暂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邹海波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288 号温泉花园综合楼

5#楼休闲天地综合楼一层 10#店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5日

6、经营范围:对教育业的投资管理:教具、教材、教育管理系统的软硬件、

乐器、玩具、电子电器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产品、

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

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礼仪服务;大型活动服务策划;

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健身器材、办公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装修

材料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珠江埃诺资产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0 元;2015

年 1 月-12 月,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珠海市广证珠江壹号文化教育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

2 广州珠江钢琴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30%

3 福建埃诺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

合计 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江埃诺是教育投资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珠江埃诺的《章程》规定,珠江

埃诺的股东对其进行共同控制,珠江埃诺为教育投资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

理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珠江埃诺与集团公司、艾茉森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教育投资公司为珠江埃诺的关联方,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建宁、董事麦俊桦分别担任教育投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珠江埃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钢琴、数码乐器等乐器产品,

珠江埃诺主要开发覆盖钢琴及其他乐器学习的数字化标准课程,并结合智能声学

钢琴及配套 APP 实现教师、家长、学生在线互动教学,集团公司、艾茉森是珠江

埃诺声学钢琴的主要供应商。

(二)关联交易的价格经严格核算对比,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集团公司、艾茉森与珠江埃诺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各方

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艾茉森 2016 年预计与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集团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据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预计与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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