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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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

佳义先生、彭晓春先生、李荣珍女士特就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后,拟推荐郭开铸、魏毅、陈喆、潘英、郑从容、金永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推荐李中、郭义彬、刘云亮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

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

所列情况,无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同意董事会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二、关于对公司续聘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2015 年度审计费用具备合理性。同意本议

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何佳义、彭晓春、李荣珍

2016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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