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
求,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起开始停牌。停
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9.12 元,停
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27.26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9.86%。2015 年 7 月 21 日前 20 个交
易日,深圳综指跌幅为 18.67%,中小板综指跌幅为 18.75%,同期制造指数
(399233.SZ)跌幅为 18.95%。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分别剔除深圳综指(大盘因素)、中小板综指(大盘
因素)、同期制造指数(行业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的跌幅分别为11.19%、11.11%、
10.91%,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