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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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

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4-000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4-00001 号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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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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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2490 号)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八菱科技”)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3,994,5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37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994,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0,485,993.56 元,根据公司与

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 15,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

荐费用后的 575,485,993.56 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南宁市五一路支

行开立的账户 771900198510550。此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 1,141,310.5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

净募集资金人民币 574,344,682.9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4-00068 号”的《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 月 8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南宁五 7719 0019 8510

1 403,903,000.00 印象恐龙

有限公司 一路支行 55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 桂林银行股份有 6602 0005 8993

2 170,441,682.97 印象沙家浜

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宁分行 9000 10

合计 ------- ----- ------- ----- 574,344,682.97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相关信息,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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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万元) (万元)

1 《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 40,390.30 40,390.30

2 《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 26,665.20 18,665.64

合计 59,055.9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4,344,682.97 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缺口部分由本

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备注

1 《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 11,202.38

2 《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 15.75 注1

注 1:为开展《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公司与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70%。截止 2016 年 1 月 8 日,《印象沙家浜》驻

场实景演出项目共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22.5 万元,本次按持股比例 70%予以置换,即以募集资金 15.75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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