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遥滨
通讯地址:Room 1104, 11th floor, Shanghai Industrial Investment Building, No.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权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股本总额导致持股比例被
稀释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彦
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
他方式减少其在博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时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15 年 1 月 12 日 31.47 300 万 1.79%
龚遥滨 二级市场 2015 年 1 月 28 日 42.46 100 万 0.60%
大宗交易 2015 年 4 月 21 日 55.47 100 万 0.60%
合计 5,000,000 2.98%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龚遥滨
上市公司、博彦科技 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龚遥滨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通讯地址:Room 1104, 11th floor, Shanghai Industrial Investment Building, No.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证件号码:R8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龚遥滨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博彦科技向 2015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授予股份导致龚遥滨先生股权比例稀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
持有博彦科技的股份的可能性,如有相关情况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
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67,630,000 股,龚遥滨先生持有博彦科技
股份为 8,868,504 股,持股比例 5.29%。
2015 年 1 月 12 日,龚遥滨先生减持博彦科技股份 300 万股,减持后仍持有
博彦科技股份 10,868,504 股,持股比例为 6.48%。
2015 年 1 月 28 日,龚遥滨先生减持博彦科技股份 100 万股,减持后仍持有
博彦科技股份 9,868,504 股,持股比例为 5.88%。
2015 年 4 月 21 日,龚遥滨先生减持博彦科技股份 100 万股,减持后仍持有
博彦科技股份 8,868,504 股,持股比例为 5.29%。
2015 年 12 月 15 日,博彦科技向 2015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 301 名激励
对象授予共计 1,000 万股股份;2016 年 1 月 14 日,博彦科技实施完成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2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968,000 股限制性
股票,博彦科技总股本增至 177,598,000 股。
龚遥滨先生持有博彦科技股份 8,868,504 股,持股比例由 5.29%下降至
4.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博彦科技 8,868,5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
三、权益受限情况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博彦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遥滨
签字 龚遥滨
日期:2016 年 1 月 17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980335
3、联系人:韩超、张志飞
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博彦科技 0026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龚遥滨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Room 1104, 11th floor, Shanghai Industrial
称 讯方式 Investment Building, No.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因博彦科技向 2015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导致龚遥滨先生
股权比例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份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8,868,504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5.2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持股数量不变,因博彦科技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稀释,减少了 0.3%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 8,868,504 股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7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遥滨
签字: 龚遥滨
日期:2016 年 1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