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8 1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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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签订《补充协议(二)》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无双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双科技 100%股

权,拟向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云网”)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金云网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

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已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16 年第三

次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经公司与中金云网相关交易对方协商,公司拟与中金云

网相关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

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中金云网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进

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

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中金云网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内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签订《补充协议(二)》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王淑芳、韩旭、税军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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