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6 0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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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深

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或“公司”)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黄梅对飞马

国际的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3:00~16:00,保荐代表人黄梅在飞马国际会议室对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

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

2、案例讲解:近年来上市公司中出现的诸如会计处理不当、募集资金使用

违规、信息披露违规等案例。

3、沟通交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如何勤勉尽责、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与保荐代表人黄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4、培训总结:保荐代表人黄梅对本次培训做了总结,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参加培训的主要人员

飞马国际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的效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长城证券的本次培训得到了飞马国际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

了认真深入的学习,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于作为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黄 梅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吴 玎

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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