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4,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的数量为14,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股本为4,42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2号文核
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920万股。
2010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184万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
本由5,920万股增加至7,104万股。
2011年4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7,104万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
股本由7,104万股增加至14,208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4,20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939万股,
占总股本的13.65%;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2,269万股,占总股本的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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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新仪元股东的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邢雁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新仪元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颜家圣、刘晓珊、吴拥军、
康进、徐遵立、林庆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
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除上述已作出承诺的新仪元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崇林、骆宗明、张军、张桥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权。”
通过新仪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雁、颜家
圣、刘晓珊、吴拥军、康进、徐遵立、林庆发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别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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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不适用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各项
承诺。
3、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4,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3、本次总计1名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上市流通股数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
1 19,390,000 14,215,000 14,215,00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9,390,000 14,215,000 14,215,000
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新仪元股份的比例合计超过新
仪元总股本的50%,根据相关规则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新仪元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5,686万股的25%,即1,421.50万股。
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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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
19,390,000 — 14,215,000 5,175,000
流通股
1、境内非国有
法人股 19,390,000 — 14,215,000 5,175,000
2、境外法人 — — —
二、无限售条件
122,690,000 14,215,000 — 136,905,0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2,080,000 14,215,000 14,215,000 142,08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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