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0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 386 号《关于对宁波圣莱
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
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 圣莱达文化与星美影业联合投资《特种部队之热血尖兵》、《向前向前向
前》两部影视作品时,签订两份《联合出品摄制合同》的准确时间。
答: 圣莱达文化与星美影业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签订《联合投资摄制<特种
部队之热血尖兵>电视剧合同书》和《联合投资摄制<向前向前向前>电视
纪录片合同书》。
问: 两份《联合出品摄制合同》中约定的圣莱达文化和星美影业各自的投资
占比、收益分成与你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补充
披露更正公告和该关联交易对你公司的影响。
答: 两份《联合出品摄制合同》中约定的圣莱达文化和星美影业各自的投资
占比、收益分成与我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一致:
1. 电视剧《特种部队之热血尖兵》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圣莱达文化投资比例为该剧投资总额的 10%,即投资人民币 400 万元
整,剩余 90%投资由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剧收益按照投资比例
进行分配,圣莱达文化收益比例为该剧收益总额的 10%,剩余归星美
影业有限公司。收益分配最终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发行合同为准。
2. 电视纪录片《向前向前向前》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1880 万元,圣
莱达文化投资比例为该剧投资总额的 10%,即投资人民币 188 万元整,
剩余 90%投资由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剧收益按照投资比例进行
分配,圣莱达文化收益比例为该剧收益总额的 10%,剩余归星美影业
有限公司。收益分配最终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发行合同为准。
问: 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该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情形,如有,
请补充披露更正公告。
答: 我公司就其与星美影业签署的《联合投资摄制<特种部队之热血尖兵>电
视剧合同书》、《联合投资摄制<向前向前向前>电视纪录片合同书》涉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已进行了完整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
所涉及电视剧的其他事项,我公司补充披露了星美影业与其他合作方北
京军区政治部战友电视艺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的电视剧联
合拍摄事项:
1.星美影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与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电视艺术
中心签订《联合出品、摄制合同》,双方联合拍摄电视剧《特种部队之热
血尖兵》,该剧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由星美影业有限公司
负责该剧全部融资和投资,并享有该剧全部收益,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
电视艺术中心负责该剧的军内送审、报批、立项工作,并取得相关手续。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圣莱达文化与星美影业签订《联合投资摄制<特种部
队之热血尖兵>电视剧合同书》,圣莱达文化投资比例为该剧投资总额的
10%,即投资人民币 400 万元整,剩余 90%投资由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负责;
该剧收益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圣莱达文化收益比例为该剧收益总额
的 10%,剩余归星美影业有限公司。
综合上述两份合同,电视剧《特种部队之热血尖兵》投资总额中圣莱达
文化占 10%,星美影业有限公司占 90%;该剧收益分成圣莱达文化占收益
总额的 10%,星美影业有限公司占 90%。
2.星美影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签
订《电视纪录片<向前向前向前>联合出品摄制合同书》,双方联合拍摄电
视纪录片《向前向前向前》,该剧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1880 万元,由
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剧全部融资和投资,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负责该剧的军内送审、报批、立项工作,并取得相关手续。该剧收益 20%
归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剩余 80%属于星美影业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21 日,圣莱达文化与星美影业签订《联合投资摄制<向前向前向
前>电视纪录片合同书》,圣莱达文化投资比例为该剧投资总额的 10%,即
投资人民币 188 万元整,剩余 90%投资由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剧收
益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圣莱达文化收益比例为该剧收益总额的 10%,
剩余归星美影业有限公司。
综合两份合同,电视纪录片《向前向前向前》投资总额中圣莱达文化占
10%,星美影业有限公司占 90%;最终收益分成为圣莱达文化占该剧收益
总额的 10%,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占该剧收益总额的 20%,星美影业
有限公司占该剧收益总额的 7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
告的补充公告》。
问: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 本公司不存在应予说明但未说明的其它情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