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6-00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博
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华纸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为江苏博汇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 万元的担保(此
次担保额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 110,000 万元、欧元 10,000 万元
的担保〔详见公司临 2012-006 号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157,295.90 万元、欧元 6,800 万元、美元 4,000 万元的担保。
2、江苏博汇拟在 2016 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45,000 万元。
3、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为大华纸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江苏博汇 201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
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质押,此次担保额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 110,000
万元、欧元 10,000 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 2012-006 号公告)。
2、江苏博汇拟为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
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质押。
3、公司拟为大华纸业 201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
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法定代表人:郑鹏远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胶印纸、书写纸、包装纸、纸板、造纸木浆的生
产、销售,批准范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81,508.68 万元,总负
债为 859,576.33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21,984.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388,242.57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8,116.37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87.8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237,867.12 万元,总负债为
809,701.7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671,921.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 394,026.04 万元;201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497,192.18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840.4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经营范围:包装纸板(限涂布白卡纸)制造;纸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从事公司自身造纸生产项目预备期内的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博汇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12,482.15 万元,总
负债为 475,368.9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53,357.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 137,098.75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8,415.76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668.0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江苏博汇总资产为 557,283.10 万元,总负债为
413,901.8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13,012.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 143,381.39 万元;201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93,754.38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17.9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不含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纸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8,415.38 万元,总
负债为 21,795.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1,795.6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6,619.71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938.01 万元,净利润为 578.84 万
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大华纸业总资产为 39,084.03 万元,总负债为
22,168.9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2,168.9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6,915.12 万
元;201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4,999.79 万元,净利润为 295.42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
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的具体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美元
4,000 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除外),子公司对本公
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162,295.90 万元、欧元 6,800 万元、美元 4,000 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97,295.90 万元、欧元 6,800 万元、美元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2.3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