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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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

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

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

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潘煜双 陈建根 姚武强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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