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5 2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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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16-01-0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8 人。董事秘波海、曲祝利、王庆凯、赵军涛、迟志强、殷承良、于建

青、柳喜军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张建涛委托董事迟志强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

秘波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选举秘波海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秘波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选举曲祝利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曲祝利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

1

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喜军(独立董事)

委 员:于建青(独立董事)、迟志强(董事)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建青(独立董事)

委 员:柳喜军(独立董事)、张建涛(董事)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庆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3 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王庆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军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玉

林先生、彭步庄先生、李志强先生、宋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3 年,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3

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宋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3 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高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于在海先生、孙伟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 3 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982.93 万元(含利

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待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终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

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自有资金额度由不超过 55,000 万元人民币提升至不超过 70,000 万元人民币,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额度调整为 0,合计可使用闲置资金 7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调整事项自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转出超募资金

之日起生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此次调整后的购买理财产品的总投资额度未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上述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5

附件简历:

1、秘波海:男,195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红旗机械厂技术员、助工,烟台钟表研究所检测研究室副主

任,烟台钟表工业公司副经理,烟台木钟厂厂长,烟台电子网板厂筹建处主任、党总支书记,

烟台电子网板厂厂长,正海网板党委书记、总经理,正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磁材有限董事长。现任正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正海五矿、上海大郡董事

长。曾被授予“全国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电子工业系统劳动模范”、“山东省劳动模

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山东省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烟台市十三届

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烟台市第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秘波海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正海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51.27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曲祝利:男,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烟台电子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助工,烟台电子工业科学技术研究

所副所长,烟台电子网板厂筹建处副主任,烟台电子网板厂副厂长、党总支委员,正海集团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磁材有限董事长。现任正海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曾被

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烟台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曲祝利先生通过正海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88.7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柳喜军: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1988-1998

年任职于烟台市财政局;1999年1-3月任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4月-8月任

烟台海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9年9月至今任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总

经理,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柳喜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

6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4、于建青: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山东

省司法学校教师、教研室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科员,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

任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2010年1月至今,任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建青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5、迟志强: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正海网板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磁材有限财务部副部长、

部长,正海集团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正海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迟志强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建涛: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张建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庆凯: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

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烟台市电子科研所助理工程师,烟台电子网板厂筹建处工程

技术部副主任,正海网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正海网板副总经理兼技术部长,正海集

团副总经理,磁材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正海集团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7

正海精密董事长、总经理,正海五矿、上海大郡董事。曾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烟台

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庆凯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通过正海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1.40万股,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

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171.49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22.89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赵军涛: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正海网板生产部公用工程领班,正海网板工程设计部主管,

磁材有限生产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正海五矿董事。

赵军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114.32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王玉林:男,企业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正海网板技

术部助理工程师、质管部质量主管、质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磁材有限质管部部长、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玉林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952,7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彭步庄:男,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烟台电子网

板厂技术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烟台电子网板厂生产部助理工程师、生产线领班,正海网

板技术部工艺主管、主任工程师、技术部副部长,磁材有限质管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兼生产

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部部长。

彭步庄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8

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952,7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李志强:男,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正海网板市场部

部长助理,磁材有限资源运营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

李志强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952,7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宋侃:男,研究生学历。曾任正海集团企业发展部融资管理主管,磁材有限董事

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大郡董事。

宋侃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762,16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高波:女,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正海集团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正海实业

财务部部长,磁材有限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大郡监事会主席。

高波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股票914,59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4、于在海: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今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于2014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于在海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9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15、孙伟南: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参加

工作,曾任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工作。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孙伟南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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