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5 1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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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2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

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

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 年 7 月 14 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 15069 号)。因公司涉嫌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78)。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

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

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

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12 月 10 日公司通过巨潮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8),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现改为每十五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

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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