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16-03-02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30,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
63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曲祝
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4,261,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301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269,383,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335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8,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65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
决,具体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38,3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916%;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5,050,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6%,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秘波
海先生、曲祝利先生、王庆凯先生、赵军涛先生、迟志强先生、张建涛先生为公
司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殷承良先生、于建青先生、柳喜军先生为公司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秘波海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263,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8%。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5,075,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458%。
2)选举曲祝利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97%。
3)选举王庆凯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97%。
4)选举赵军涛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97%。
5)选举迟志强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8597%。
6)选举张建涛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97%。
2.2 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殷承良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20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07%。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5,020,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77%。
2)选举于建青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78%。
3)选举柳喜军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78%。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许月莉女士、全杰先生为公司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梁靓女士共同组
成公司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3.1 选举许月莉女士为公司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89,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39%。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5,001,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1%。
3.2 选举全杰先生为公司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52,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04%。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
况为:同意 4,964,5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建洲、李明臣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