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以现
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日(周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31日-2016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
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2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公司沙河会议
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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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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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采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1月2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公司董秘办,邮编:102211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庄兵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庄兵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传真号码:010-617361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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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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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
的意愿投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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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182。
2. 投票简称:“捷成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捷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元
议案 1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00 元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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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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