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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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6-00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西门大街证券营业部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该营业部将协助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卖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冯金生先生所持有的481,097股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冯金生先生的持股情况

截止公告日,冯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24,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81,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有限售条

件股份6,543,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

二、事件的主要内容

1、发生的原因:冯金生先生因回购协议纠纷一案,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1,097股将被法院强制卖出。

2、卖出的数量及比例:481,09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7%,占

公司总股本的0.24%。

3、卖出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份

4、卖出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5、卖出方式:集中竞价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被卖出后,冯金生先生仍然是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

2、冯金生先生承诺,在该股份处理期间,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次股份处理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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