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6-00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西门大街证券营业部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该营业部将协助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卖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冯金生先生所持有的481,097股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冯金生先生的持股情况
截止公告日,冯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24,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81,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有限售条
件股份6,543,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
二、事件的主要内容
1、发生的原因:冯金生先生因回购协议纠纷一案,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1,097股将被法院强制卖出。
2、卖出的数量及比例:481,09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7%,占
公司总股本的0.24%。
3、卖出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份
4、卖出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5、卖出方式:集中竞价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被卖出后,冯金生先生仍然是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
2、冯金生先生承诺,在该股份处理期间,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次股份处理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