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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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跃进农场

北部牛棚港港区范围内亚通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

属设施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牛棚港资产行为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进

一步确立公司的发展方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一、 交易概述

1、 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跃进农场北部牛棚港港

区范围内亚通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

(2)此次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一)、此次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 二)、公司将对不适用、不产生效益的资产进行出售是正确的,有

利于公司资产的优化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

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公司出售牛棚

港港区资产行为。

(3)将本次出售资产的事项提交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

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

二、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勋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 3366 号 4 幢 2156 室

4、法定代表人:申志强

5、注册资本:5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建

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房屋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通信工程,

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出售资产情况介绍

(1)、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标的经万隆(上海)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牛棚港港区资产评估价为 14,877,073.00

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 14,877,073.00 元。

(2)、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

况。

2、交易标的评估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原则上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牛棚

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采用

的评估方法为: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

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

辅助设施重置成本法评估。

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等资产为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万隆(上海)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后资产价格确定,具体见【万隆评报字(2015)

第 1746 号】评估报告内容,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经评估,委评资产总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柒万

柒仟零柒拾叁元(RMB14,877,073.00 元)。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1 土地 1项 13,736,856.00 13,736,856.00

2 建筑物 9项 2,163,700.00 649,110.00

3 构筑物及辅助设施 27 项 1,234,000.00 491,107.00

合 计 17,134,556.00 14,877,073.00

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 14,877,073.00 元。

三、出售资产安排:

1、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出售的资产事项进行审议,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2、交易双方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出售资产事项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实施。

3、出售资产各方权利与义务。

在本次交易得到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

办理出售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4、出售资产违约责任。

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易合同约

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

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出售资产生效条件:

①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

②本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

项后。

唯有满足上述 2 个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出售资

产事宜,签订协议,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的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相关文件和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 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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