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
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该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俞泓女士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俞泓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郭建 、 任建标 、 赵春光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