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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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6-00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王洪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高青化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

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8 人。董事王洪明先生因公出差,已全

权委托董事高青化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卢青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卢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对于卢青先生多年来为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公司和公

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卢青先生的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提名王荣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卢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个

人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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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

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临2016—003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荣朝先生,男,汉族,1966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历,二级律师,

2002年7月-2015年5月,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6月-现在,

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12年5月-现在,无锡信捷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7月-现在,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8月-现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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