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2年、2013年及2014
年为公司年报审计服务期间,态度严谨、认真,公司将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并认可的会议议案材料,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陈叔军、崔军、李冰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