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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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0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

在公司实际任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接到董事、总会计师徐鸿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情况

增持前持有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合

本次增

姓名 职务 公司股份数 均价(元/ 公司股份数 计持股比

持数量

量(股) 股) 量(股) 例(%)

徐鸿 董事、总会 0 16,500 18.108 16,500 0.0052

计师

二、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至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2、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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