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 2016-00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
东省发改委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
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根据《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 号)规定,决定降低广东省燃煤发
电企业上网电价。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文规定,公司下属的广州恒
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 100%股比)及广州恒运热电
(D)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 99%股比)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在
现行基础上下降 0.023 元/千瓦时(含税,下同),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此外,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文规定,实施超低排放环
保电价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
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835)规定,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超低限
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对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
役机组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 1 分钱;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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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 0.5 分钱。公司将根
据公司属下机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该环保电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
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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