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股票代码:600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
联系电话:021-577422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邮政编码:201613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博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至或减少其在博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7
附表 ....................................................................................................... 18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永飞
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
一致行动人 指
泉
公司、博通股份、上市
指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 2015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年 7 月 9 日至 9 月 9 日通过交易所连续竞价
系统增持博通股份 5,702,374 股股份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黄永飞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77422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顾萍(系黄永飞的配偶)
1、顾萍基本情况
姓名:顾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7742211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2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顾萍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黄凯凯(系黄永飞的儿子)
1、黄凯凯基本情况
姓名:黄凯凯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7742211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凯凯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黄培(系黄永飞的姐姐)
1、黄培基本情况
姓名:黄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2051 号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54718811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培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秦伟(系黄永飞姐姐黄培的配偶)
1、秦伟基本情况
姓名:秦伟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2051 号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54718811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秦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秦晶晶(系黄永飞姐姐黄培的儿子)
1、秦晶晶基本情况
姓名:秦晶晶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2051 号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54718811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秦晶晶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4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六)顾春泉(系黄永飞配偶顾萍的堂兄,且增持股份部分资金来源系通过
向顾萍借款方式取得)
1、顾春泉基本情况
姓名:顾春泉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飞路 1751 弄 17 号 202 室
邮政编码:201612
联系电话:13621986153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顾春泉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秉承价值投资
理念,认可并看好博通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份增持,长期持有公
司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博通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认知错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止,有减持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行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以及“三、关于增持超过 5%后未及
时停止的说明”)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行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持行为或减持计划,但不确定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起的第 7 至 12 个月是否会有减少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可能性。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持有博通股份的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开立的 10 个自然人股票账户及黄永飞
实际控制的“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股票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购买博通股份股票,截至 2015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盘后,已合并累
计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5,702,374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702,374
股,已合计超过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00%,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9.13%,具体如
下:
(一)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截至 2015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盘后,
已合并累计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3,568,937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3,568,9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71%。2015 年 9 月 2 日之后,无增减博通
股份的股份之行为。
(二)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截至 2015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
盘后,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共计增加 2,133,437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2,133,4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42%,其中:
1、黄培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55,563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5,563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9%;
2、秦伟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518,7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18,7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3%;
3、秦晶晶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8,000 股,持有博通股份总数达 28,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
4、顾春泉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1,531,174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1,531,1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45%。
7
(三)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期间,黄培、秦伟、秦晶晶、
顾春泉等四人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056,674 股,持有博通股份总数达
2,056,6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29%,具体如下:
1、黄培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之行为,不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秦伟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497,500 股,持有博通股份总数
达 497,5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0%,其中:在此期间增持博通股份的股
份 501,9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0%,增持均价为 38.71 元;在此期间减
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4,4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1%,减持均价为 40.88 元。
3、秦晶晶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8,000 股,持有博通股份总数
达 28,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其中:在此期间增持博通股份的股
份 52,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8%,增持均价为 44.81 元;在此期间减
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24,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减持均价为 40.37
元;
4、顾春泉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1,531,174 股,持有博通股份
总数达 1,531,1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45%。
(四)在 2015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期间,黄培、秦伟、秦晶晶、
顾春泉等四人在 2015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
份 76,763 股,持有博通股份总数达 2,133,4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42%,
具体如下:
1、黄培增持博通股份 55,563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5,563 股,
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9%;
2、秦伟增持博通股份 21,2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18,700 股,
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3%;
3、秦晶晶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之行为,持有博通股份总数达 28,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
4、顾春泉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之行为,持有博通股份总数达
8
1,531,1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4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 11 支股票账户持股明细见下表:
占博通股份总股本比
股票账户名称 股数(股) 备注
例(%)
黄永飞 581,026 0.93 在华鑫证券之账户
黄永飞 20,700 0.03 在海通证券之账户
北京千石创富-海通
824,200 1.32 在海通证券之账户
证券-黄永飞
顾萍 1,060,600 1.70 在华鑫证券之账户
顾萍 3,800 0.01 在海通证券之账户
黄凯凯 1,059,511 1.70 在上海证券之账户
黄凯凯 19,100 0.03 在海通证券之账户
黄培 55,563 0.09 在东方证券之账户
秦伟 518,700 0.83 在申万宏源之账户
秦晶晶 28,000 0.04 在东方证券之账户
顾春泉 1,531,174 2.45 在光大证券之账户
合计 5,702,374 9.13 -
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近亲属关系,其中黄
永飞与顾萍系夫妻关系,黄凯凯是黄永飞与顾萍的儿子,黄培与黄永飞系姐弟关
系,黄培与秦伟系夫妻关系,秦晶晶是黄培与秦伟的儿子;顾萍和顾春泉为堂兄
妹关系,顾春泉增持博通股份部分资金来源系通过向顾萍借款方式取得。
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七人为本次增持博
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黄永飞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千石资本-天泽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天泽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
托人为黄永飞,资产管理人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黄永飞自主决定计划的设立、委托财产运用对象,资产
管理人在黄永飞指定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下进行投资,资产管理人主要承担一
般资产管理计划的执行职责,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该计划的证券账户名称
为“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根据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
9
具的书面证明,“千石资本-天泽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为黄永飞指定用途的一对
一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买卖股票的权利和表决权都均由单一委托人黄
永飞行使,黄永飞是该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博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四、关于增持超过 5%后未及时停止的说明
第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持有博通股份的
股票。
第二、增持至 5%前后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下
午收盘时,合并累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838,8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4.5452%。
2015 年 8 月 12 日交易日截至 13:47:28 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3,119,2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4.9941%。
2015 年 8 月 12 日 13:47:34 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顾春
泉在光大证券开立的账户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20,1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总数达 3,119,2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0263%。
因黄永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上市公
司收购的业务规则并未完全了解,错误认为且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与黄
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非直系亲属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黄永飞、顾萍、黄
10
凯凯等三人事先以及在增持博通股份股票期间未就增持博通股份股票事项与黄
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进行交流与沟通;同时因顾春泉和顾萍之间虽存有债权
债务关系,但未明确约定借款用途,黄永飞等六人事先未知晓顾春泉增持贵公司
股份的部分资金来源系通过向顾萍借款方式取得,故错误认为顾春泉和黄永飞、
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也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5 年 8 月 12 日 13:47:34 时以后,截至当日下午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48,300 股,当日累计增持博通股份
的股份 348,8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3,187,6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
本的 5.1036%。
2015 年 8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博通股份的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8 月 11 日 8 月 12 日 8 月 12 日 8 月 12 日
13:47:28 13:47:34
序号 股票账户名称 收盘时 收盘时
时 时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1 黄永飞-华鑫证券 403,826 403,826 403,826 403,826
2 黄永飞-海通证券 0 0 0 0
3 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 0 153,000 153,000 153,000
4 顾萍-华鑫证券 1,058,200 1,058,300 1,058,300 1,058,300
5 顾萍-海通证券 0 0 0 0
6 黄凯凯-上海证券 1,012,711 1,012,711 1,012,711 1,012,711
7 黄凯凯-海通证券 0 0 0 0
8 黄培-东方证券 0 0 0 0
9 秦伟-申万宏源 84,600 84,600 84,600 84,600
10 秦晶晶-东方证券 21,300 21,300 21,300 21,300
11 顾春泉-光大证券 258,200 385,500 405,600 453,900
合计 2,838,837 3,119,237 3,139,337 3,187,637
占博通股份总数比例 4.5452% 4.9941% 5.0263% 5.1036%
第三、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权益变动
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437,974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11
5,625,611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9.01%,具体如下:
(一)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941,100 股,持有
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3,568,9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71%。其中:
1、黄永飞增持博通股份 869,1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1,425,926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28%;
2、顾萍增持博通股份 6,1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1,064,400 股,
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1.70%;
3、黄凯凯增加持有 65,9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1,078,611 股,
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1.73%,其中:
(1)在此期间增持博通股份 66,100 股,增持均价为 49.81 元;
(2)在此期间减持博通股份 200 股,减持均价为 53.1 元。
(二)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1,496,874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 2,056,6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29%,具体如下:
1、黄培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之行为,暂不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2、秦伟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412,9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
份总数达 497,5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0%,其中:
(1)在此期间增持博通股份 417,300 股,增持均价为 37.24 元。
(2)在此期间减持博通股份 4,400 股,减持均价为 40.88 元。
3、秦晶晶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6,7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
份总数达 28,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其中:
(1)在此期间增持博通股份 26,700 股,增持均价为 41.87 元。
(2)在此期间减持博通股份 20,000 股,减持均价为 40.42 元。
4、顾春泉在此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1,077,274 股,持有博通股份
12
的股份总数达 1,531,1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45%。
第四、2015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权益变动
因在 2015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盘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发现三人
累 计 增 持 博 通 股 份 数 量 已 达 3,568,937 股 , 持 有 博 通 股 份 的 股 份 总 数 达
3,568,9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71%,已超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后,便停
止买入。此后不再增减博通股份股票。
但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在 2015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期间增加持有 博通股份的股份 76,763 股,持有 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2,133,4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42%,具体如下:
(一)黄培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55,563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5,563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9% ;
(二)秦伟增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21,2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18,7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83%;
(三)秦晶晶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之行为,持有博通股份的股
份总数达 28,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
(四)顾春泉在此期间无增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之行为,持有博通股份的股
份总数达 1,531,174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45%。
第五、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权益变动
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期间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64,151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2,197,588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52%,具体如下:
(一)黄培增加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 178,086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
达 233,649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37% 。在此期间,黄培共增持博通股份
的股份 186,900 股,增持均价为 45.29 元,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8,814 股,减持
均价为 50.69 元。
(二)秦伟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减少 51,461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
13
达 467,239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75% ,在此期间,秦伟共增持博通股份
的股份 216,500 股,增持均价为 44.83 元;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267,961 股,减
持均价为 45.81 元。
(三)秦晶晶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减少 3,500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
达 24,5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0.04% 。在此期间,秦晶晶增持博通股份的
股份 30,000 股,增持均价为 45.19 元,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33,500 股,减持均
价为 42.29 元。
(四)顾春泉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减少 58,974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
数达 1,472,2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2.36% ,在此期间,顾春泉共增持博
通股份的股份 289,300 股,增持均价为 42.86 元;减持博通股份的股份 348,274
股,减持均价为 47.06 元。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增加持有博通股份数量
至 5,766,525 股,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总数达 5,766,525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
的 9.23%。其中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数量达
3,568,937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71%;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
人持有博通股份的股份数量达 2,197,588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3.52%。
第六、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博通股份停牌,黄永飞及一
致行动人无增减持博通股份股票之行为。
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表示在未来的证券投资、股票收购中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投
资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14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因认知错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止,有减持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行为。(具体详见本报
告书第四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以及“三、关于增持超过 5%后
未及时停止的说明”)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行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持博通股票的行为。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增持股份行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之“一、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以及“三、关于增持超过 5%后未及时停止的说明”)之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增持博通股票的行为。
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要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期间
购买博通股份的行动中,共计使用了自然人的 10 个证券账户(包括证券公司的
普通账户和信用担保账户)及“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资管专用账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
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6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地 东区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
股票简称 博通股份 股票代码 600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黄永飞 上海松江区茸梅路 518 号 15 楼
名称 人注册地
有√(顾萍、黄凯凯、黄培、秦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至√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伟、秦晶晶、顾春泉)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黄永飞(含黄永飞控制的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账户)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顾萍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凯凯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的股份数量及占 黄培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股份的比例 秦伟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秦晶晶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合计: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18
黄永飞(含黄永飞控制的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券-黄永飞账户)
持股数量:1,425,926股,持股比例:2.28%;
顾萍
持股数量:1,064,400 股,持股比例:1.71%;
黄凯凯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1,078,611 股,持股比例:1.73%;
后,信息披露义 黄培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55,563 股,持股比例:0.09%;
股份数量及变动 秦伟
比例 持股数量:518,700 股,持股比例:0.83%;
秦晶晶
持股数量:28,000 股,持股比例:0.04%;
顾春泉
持股数量:1,531,174 股,持股比例:2.45%;
合计:
持股数量:5,702,374 股,持股比例:9.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19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字
黄永飞(签字):
顾 萍(签字):
黄凯凯(签字):
黄培(签字):
秦伟(签字):
秦晶晶(签字):
顾春泉(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4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