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控股股东提议的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华
信”)提交的关于本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控股
股东,鉴于华信国际当前稳健经营和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优化华信国际股本
结构,促进华信国际健康发展,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
成果, 在保证华信国际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并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提
出如下利润分配计划: 以公司股份总数 1,198,856,538 股为基数,
( 1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9 股 , 共 计 转 增
1,078,970,884 股;
(2)以华信国际 2015 年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
利,派送金额(含税)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勇承诺:在华信国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本公司董事会的论证说明
接到上述方案提议后,公司董事会随即对提议进行了分析研究。经充分分析
与讨论,全体董事一致签署书面函件同意控股股东提议。
签署董事认为,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健,股东回报方式持续优化并坚持以
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中心,上海华信本次有关本公司利润分配的提议,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并增加股票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政策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提议,并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在上述预案披
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
员所持股票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生减持,截至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华信关于华信国际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及承诺;
2. 关于控股股东提交的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议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