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7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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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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