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4 2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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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6—002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称:石河子德梅柯)的通知,石河子德梅柯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14 日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部分公

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况

石河子德梅柯在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华昌达: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作出承诺,

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 180 万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1 月 13 日、14 日,石河子德梅柯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

交易均价为每股 18.99 元。

本次增持前,石河子德梅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2,442,778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2.46%。

本次增持后,石河子德梅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22,442,77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6%;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石河子德梅柯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30,442,7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3%。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石河子德

梅柯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做出承诺,自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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