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6—002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称:石河子德梅柯)的通知,石河子德梅柯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14 日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部分公
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况
石河子德梅柯在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华昌达: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作出承诺,
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 180 万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1 月 13 日、14 日,石河子德梅柯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
交易均价为每股 18.99 元。
本次增持前,石河子德梅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2,442,778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2.46%。
本次增持后,石河子德梅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22,442,77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6%;通过“华安资产华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石河子德梅柯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30,442,7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3%。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石河子德
梅柯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做出承诺,自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