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1 14: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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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日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晁骏投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晁骏投资持有公司 92,666,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58%,其中,质押股数 12,42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 年 1 月 13 日--2016 年 7 月 12 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36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若

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三、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晁骏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恺言、孙林英、陈自力、李铁城等人承诺:股份

1

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关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23)中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即日起六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晁骏投资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晁骏投资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

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控股股东晁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9,066,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仍为魏恺言先生。

4、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晁骏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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