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1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履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在
2 月 17 日已公告预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逸电器、博纳电气 100%股份
的草案对外公告后,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2016 年 1 月 11 日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欣泰”)的通知,已
于 2016 年 1 月 8 日、1 月 11 日增持公司部分股票,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
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故决定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元)
2016 年 1 月 8 日 14.793 673,833 9,968,057.82
辽宁欣泰 二级市场/集合竞价
2016 年 1 月 11 日 14.499 1,382,050 20,038,198.97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有公司股份数 本次增持计划后持有公司股份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辽宁欣泰 45,609,020 26.59 47,664,903 27.7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辽宁欣泰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