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6-006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
报》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并于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截止到2016年1月13日,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公司董事王金玲先生和管艳女士,
公司董事长陈玉剑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赵雪峰先生,公司监事邬铁基先生、王
新宏先生和王金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王金斌先生和王辉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王润田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张梅女士。
2、 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
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
价值的信心。
3、增持计划:上述增持人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7月14日)起未
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累计
增持数量不超过200万股。
4、 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在二级市
场、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竞价买入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 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
2、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公司监事邬铁基先生,公司副总经
理王金斌先生。
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在二级市场、
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竞价买入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1)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共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23,300股,成交均价13.4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98%。具体如下: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5 年 8 月 3 日 150,000 13.55 0.0469
2015 年 8 月 25 日 73,300 13.14 0.0229
合计 223,300 13.42 0.0698
(2)2015年7月15日,公司监事邬铁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票4,800股,成交均价11.27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
(3)2015年7月15日,公司副总经理王金斌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公司股票8,000股,成交均价11.33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1)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王桂波先生通过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郎希努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控制公司股份7,768.9447万股(王
桂波持有新郎希努尔集团51.85%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28%;通过控制新
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国际”)控制公司股份3,092.80
万股(王桂波持有新郎国际82%的股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67%;通过控制新郎
希努尔集团和新郎国际共同控制的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
3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2%;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11,221.7447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35.07%。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王桂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1,244.074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14%。
(2)本次增持股份前,公司监事邬铁基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王金斌先生都不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监事邬铁基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15%;公司副总经理王金斌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5、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严格履行了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
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超计划增持。
三、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增持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增
持股份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
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