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收到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
关注函【2016】第 1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高度重视,根据
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监事胡群旬的亲属李芳静(李芳静系胡群旬弟弟之
配偶)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00 股,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8.1 条规定,该股票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从而使公司可能产
生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相关风险。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以有效化解上述相关风险:
1、李芳静所买入的 100 股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二级市场卖出。
该 100 股股票买入价 70.19 元,卖出价 59.90 元,亏损 1029 元,因此不存在
将收益上缴本公司的情况。该股票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
条件;
2、公司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章的学习,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切实规范有关人员的股票
交易行为,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
3、公司对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及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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