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4 0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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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0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宝华先生及

持股 5%以上股东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不存

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需求,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

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宝华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远大铝业工程(新

加坡)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 2015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内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康宝华先生将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资本市

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的决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发展主

业的同时,持续向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严格遵守上述

承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信

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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