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筹划出售资产,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重大
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同时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等文件。
因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股东”)以及第二
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股东”)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
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经公司
与大股东及二股东确认,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与公司前次重大资产出售不相关。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忠旺中国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
旺香港”)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公司拟向忠旺香港或其控制的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忠旺香港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盈利能力较强且满足有关监管要
求的优质目标资产。同时基于相关交易方的商业安排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
可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特别巨
大,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前,忠旺香港或其关联方或存在需取得审批或核准的事项,
或将影响重组预案的披露事宜。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