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换届事项
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赋予我们的职责,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调整
董监事津贴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章程》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现金分红政策,明确股东大会审议重
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
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现状,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
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修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此次章程修改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
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
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
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丁洁民先生、高国武先生、王明忠先生、张晔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储一昀先生、张驰先生、孙益功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俞卫中 钱逢胜 陈康华 吕明方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