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长石基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基信息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的议案》
在审阅有关文件及进行相关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拟申请新三板
挂牌,有利于思迅软件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可持续发
展与核心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拟申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
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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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锋
阎丽明
邹小杰
201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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