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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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先

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先锋电子拟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全部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

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

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

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自有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

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

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

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

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自

有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先锋电子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截至披露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25,000 万元。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获得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德林 谢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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