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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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6-00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综合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董事 9 名,其中左宁女士、贾叙东先生、李东先生和江希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补选

吴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一。独立董事就公司提名补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斌先生,1956 年 2 月生,江苏启东市人,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曾于

1982 年 7 月任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9 年 5 月赴日本爱知大学法学部

进修商法博士课程;2001 年 4 月至 10 月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4

年 4 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 年 1 月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2006 年 9 月起

兼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先后出版著译教材 30 多部,发

表学术论文 140 多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 1 项、省部级项目 2 项,获得省级科研

奖励 2 次。兼任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镇江、南通、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吴建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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