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总经理在任职期间离职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郭守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郭守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
郭守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王兆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经查阅上述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因此,同意聘任王兆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由总经理王兆三先生提名,聘任陈立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李
银会先生提名,聘任赵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陈立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赵洁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独立意见
1
经核查,此次为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调整,有利于理顺境外投资关系,优化境
外资产管理及经营,清晰划分子公司之间业务,整合经营资源,提高决策效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交易的决
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
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本次调整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事项。
独立董事:贾登勋、索有瑞、方文彬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