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或“本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起停牌。自《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
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购买资产的情况如下:
(一)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000 万元
收购曲京武、刘平尚、隗刚共三名自然人持有的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51.00%
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恒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二)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参股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800 万元向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认购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432%的股权。
除上述资产收购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交易外,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
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恒华科技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及
参股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
资产,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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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
章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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