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2015年1-9月及2014年度)

来源:深交所 2016-01-12 2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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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

目 录

一、审阅报告 1—2 页

二、备考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页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5页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6-56 页

审 阅 报 告

(2016)京会兴阅字第 1101M0001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公

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披露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

括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

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

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贵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

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

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

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披露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恒华科技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

及 2015 年 1-9 月、2014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备考审阅报告仅供恒华科技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非公开发

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如将本报告用于其他方面,因使用不当引起的

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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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邮编:100029 Add: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

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本页无正文)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邹志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劳雪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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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一) 141,785,968.47 255,594,362.8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六、(二) 5,730,000.00 2,921,819.39

应收账款 六、(三) 253,778,056.71 192,789,651.44

预付款项 六、(四) 415,614.42 867,637.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五) 24,446,744.66 11,485,377.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六、(六) 151,477,006.97 91,765,342.9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六、(七) 3,623,760.06 1,248,927.46

流动资产合计 581,257,151.29 556,673,119.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六、(八) 18,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九) 83,072,110.28 64,255,975.7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六、(十) 15,501,459.16 17,617,176.10

开发支出

商誉 六、(十一) 305,828,460.78 288,073,150.2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十二) 3,065,334.48 2,264,243.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5,467,364.70 372,210,546.09

资产总计 1,006,724,515.99 928,883,665.32

3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4-12-31

项目 附注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六、(十三) 16,027,848.17 5,785,126.61

预收款项 六、(十四) 5,319,670.00 5,887,92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六、(十五) 9,863,457.73 7,080,764.24

应交税费 六、(十六) 23,766,045.31 19,916,957.9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六、(十七) 178,118,761.34 174,535,726.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十八)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3,095,782.55 215,206,495.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六、(十九) 9,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0,000.00

负债合计 233,095,782.55 224,206,495.37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六、(二十) 767,051,985.13 704,677,169.95

少数股东权益 六、(二十) 6,576,748.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3,628,733.44 704,677,16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6,724,515.99 928,883,665.32

后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4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2,106,714.13 285,312,075.34

其中:营业收入 六、(二十一) 242,106,714.13 285,312,075.3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7,965,813.35 210,944,719.10

其中:营业成本 六、(二十一) 140,764,699.99 154,811,961.5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二十二) 661,111.46 1,279,261.08

销售费用 六、(二十三) 10,762,843.09 10,318,566.31

管理费用 六、(二十四) 42,549,661.70 42,548,806.98

财务费用 六、(二十五) -1,651,354.41 -1,201,906.66

资产减值损失 六、(二十六) 4,878,851.52 3,188,029.8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120.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140,900.78 74,432,477.18

加:营业外收入 六、(二十七) 11,962,033.67 5,153,603.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六、(二十八) 10,369.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092,564.66 79,586,080.39

减:所得税费用 六、(二十九) 9,960,653.62 8,659,918.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131,911.04 70,926,16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153,644.18 70,926,161.89

少数股东损益 5,978,266.8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01.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01.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01.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1.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132,912.04 70,926,16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154,645.18 70,926,161.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78,266.8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32 0.772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32 0.7728

后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9月及2014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恒华科技”)系由北

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恒华有限由

江春华、张义安、侯仰杰及崔伟分别出资人民币 17 万元、20 万元、6 万元、7 万元设立出资组

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23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批准设立,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50 万元,由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万全字第 20003422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01 年 9 月 11 日,恒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崔伟将其持有公司货币出资 7 万元

的股权转让给江春华,同意股东侯仰杰将其持有公司货币出资 6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江春华,同意

股东张义安将其持有公司货币出资 2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罗新伟和方文,变更后各股东所占公司

股权比例为:江春华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罗新伟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方文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2004 年 4 月 11 日,恒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江春华将其持有的恒华有限 6%(即 3 万元)

的出资额转让给胡宝良;2004 年 4 月 13 日,江春华与胡宝良签订《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2004

年 4 月 13 日,恒华有限再次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全体股东以货币新增注册资本 50 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变更为 100 万元。变更后各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江春华出资 27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7%;罗新伟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陈显龙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18%;方文出资 1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胡宝良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陈

晓龙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05 年 5 月 20 日,恒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江春华将其持有公司货币出资 27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罗新伟;同意股东胡宝良将其持有公司货币出资 1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陈显龙,

变更后各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罗新伟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陈显龙出资 28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28%;方文出资 1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陈晓龙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

2007 年 10 月 19 日,恒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股东江春华、胡宝良、牛仁义、

杨志鹏 4 人,同意江春华以非专利技术“电厂综合管网三维仿真系统”出资 700 万元,经北京北

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07]第 150 号资产评估

报告,评估值为 820.08 万元,其中 700 万元作注册资本,120.08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同时其他

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 万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 9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经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泽永诚验字[2007]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经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泽

永诚专审字[2007]第 082 号非货币资产转移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已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变更后

各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江春华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罗新伟出资 72 万元,

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占注册资本的 7.20%;陈显龙出资 5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40%;方文出资 54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40%;胡宝良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0%;陈晓龙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0%;

牛仁义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0%;杨志鹏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0%;

2008 年 12 月 4 日,恒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江春华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25 万元

的股权转让给牛仁义,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25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杨志鹏,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86 万

元的股权转让给陈显龙,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126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方文,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55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陈晓龙,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55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胡宝良,将其持有公司出资

108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罗新伟。变更后各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江春华出资 22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22%;罗新伟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方文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陈显龙出资 1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4%;胡宝良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陈

晓龙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牛仁义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杨志鹏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

2010 年 1 月 26 日,恒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1:0.9993 的比

例折股为 2730 万股。变更后各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江春华持股 600.6 万股,占总股本的

22%;罗新伟持股 491.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8%;方文持股 491.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8%;陈

显龙持股 382.2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4%;胡宝良持股 273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陈晓龙持股

273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牛仁义持股 109.2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杨志鹏持股 109.2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 4-003 号验资报

告验证;

2010 年 3 月 27 日,恒华科技通过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 720

万股,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3450 万股。实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 720 万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 4-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4 月 19 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 750 万

股,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4200 万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

字第 4-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1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 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和网上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行 1,208.0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632.00 万股,老股东转让 576.00 万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14]3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股票简称“恒华科技”,股票代码“300365”。首次发行后总股本 4,832.00 万股。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 0404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6 月 13 日,恒华科技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方案,以恒华科技现有总股本 4,83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50 股,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0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4 年 7 月 1 日。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8,697.60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 2014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5 年 5 月 30 日,恒华科技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方案,以恒华科技现有总股本 8,697.6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4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22 日。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17,395.2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5 年 6 月 15 日,恒华科技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 5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确定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授予价格为 17.11 元/股,恒华科技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7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变更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17,575.90 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

会兴验字第 0401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上述变更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 17,575.90 万元。

(二)企业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

公司所处行业及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

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

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为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收入来源分为软件服务收入、技

术服务收入、软硬件销售收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2001773517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 11 号 4 号楼 3 层

公司注册资本:17,575.9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文

(三)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

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为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分设软件项目事业中心、勘测设计事业中心、

研发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创新中心、国际事业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等 11 个部门。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5 家,详见“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五)本公司财务报表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本次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本次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2016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北京恒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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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等相关议案,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航科技”)100%的股权。

2、恒华科技公司与镭航科技股东自然人高一文、自然人樊真签署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将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6]第 18 号)的结果为依据。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估值为 34,113.45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为 3.4 亿。本次交易价款由本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和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支付。

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17,000.00 万元,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镭航科技股东所持

标的资产的 50%,双方约定上述向镭航科技所有股东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此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公式为:恒华科技审议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31.8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前本

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双方确认的标的资产最终

交易价格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数为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明细如下表所示:

持有标的 本次购买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元)

资产比例 股权比例 股份(股) 现金(元)

高一文 50.33 50.33 171,122,000.00 2,683,845 85,561,000.00

樊真 49.67 49.67 168,878,000.00 2,648,651 84,439,0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40,000,000.00 5,332,496 170,000,000.00

注:恒华科技公司与镭航科技股东自然人高一文、自然人樊真签署协议约定,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购买镭航科技股东所持资产的 50%,即 1.7 亿元整,因股数取整,实际股份支付对价为

169,999,972.48 元。

(二) 镭航科技的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北京镭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系由高一文、樊真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其中高一文货币出

资 10 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 20 万元;樊真货币出资 20 万元,于 2002 年 05 月 16 日经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 万元,由北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02)京民会验字 K 第 1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11 月 03 日,镭航科技通过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350 万元,总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到 400 万元,其中高一文货币出资 190 万元、

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20 万元;樊真货币出资 190 万元,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由北京永恩

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恩验字(2010)第 10A2513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11 月 25 日,镭航科技通过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600 万元,总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到 1000 万元,其中高一文货币出资 490 万元、

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20 万元;樊真货币出资 490 万元。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6 月

21 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记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34 号),

在示范区内设立内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可以以商业银行出

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作为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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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1 月 14 日,镭航科技通过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全部为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分别为“CPCI

低功耗信号处理系统”、“高速信号采集处理技术”和“基于高速磁盘阵列数据记录系统”,用

于出资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已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了财产转移手续;并于 2012 年 05 月 15 日

由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亚评报字(2012)第 A248 号”、“万亚评报字(2012)

第 A249 号”、“万亚评报字(2012)第 A250 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分别为 748 万元、620

万元、632 万元。总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到 3000 万元,其中高一文货币出资 490 万元、

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1020 万元;樊真货币出资 490 万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 1000

万元。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6 月 21 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

记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34 号),在示范区内设立内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可以以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验资证明。

2、经营范围、注册地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

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镭航科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739390588F

镭航科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 502 室

镭航科技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一文

3、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镭航科技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从事实时、嵌入式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编制方法

(一)编制基础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就本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由本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为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和按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

而编制,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重组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3、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本公司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于报告期初已经完成,镭航科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即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本公司经审计 2014 年度和未经审计 2015

年 1-9 月的账面价值的历史财务报表、镭航科技经审计账面价值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并未考虑备考购并日镭航科技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未对本公司与镭航科技

之间的交易、往来抵消后编制。

4、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镭航科技的全部

股权,双方确认的收购交易作价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

的价格为人民币 3.40 亿元。假定本公司编制备考合并报表的期初已按照非公开发行股份 5,332,49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8 元/股,现金支付 170,000,000.00 元,共计 339,999,972.48 元确定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并以发行的股份总数和发行价格为依据增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将收购股份应支付的现金计入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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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的资产或负债,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

购买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视为企业合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原则,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

损益。鉴于本次收购镭航科技 100%股权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被购买方,故参考

被购买方收购基准日各项账面为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 2014 年 1 月 1 日为购

买合并日。2014 年 1 月 1 日备考合并报表之商誉,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镭航科技 2014 年 1 月

1 日上述确认的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由于备考财务报表确定商誉的基准日和

实际购买日不一致,因此备考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基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的状况测算)和重组完

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商誉(基于实际购买日的状况计算)会存在一定差异。并假设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商誉未减值。

6、基于简单考虑,本备考财务报表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少数股

东净资产”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等明细项目。

7、由于本次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8、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

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价及其作价,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其计税基础,以及发行费用

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另外考虑到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

特殊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母公司

财务报表。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次报告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

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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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

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

进行会计处理:

(1)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

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

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

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

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四、(六)。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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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

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

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

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

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

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

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

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

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

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

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

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四、(六)。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

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

期投资损益。

3、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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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

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

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

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

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

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

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

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

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

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

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

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

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

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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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

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

之日熟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

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

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七)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

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

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

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

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

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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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

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

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

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

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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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

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

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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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

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

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下列损失事项影响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并且能够可靠计

量,将认定其发生减值: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 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

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⑦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

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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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

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

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

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余额大于等于 100.00 万元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

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

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应收外部款项

组合 2 应收子公司、押金、保证金及内部职工代垫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单独分析可回收性确定坏账金额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0-6 个月(含 6 个月) - -

7-12 个月(含 12 个月)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5.00 15.00

2-3 年(含 3 年) 25.00 25.00

3-4 年(含 4 年) 50.00 50.00

4 年以上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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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提供劳务过程中所

耗用的劳务成本等。公司存货主要为项目的劳务成本,以及在定制软件开发过程为满足客户需要

购置的硬件设备成本。本公司的劳务成本主要为人工费及差旅费。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

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

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

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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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

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①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四、(六);

②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

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

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

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

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

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 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四、(七)。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

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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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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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

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

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

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本公司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

销政策。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

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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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40 年 5.00 2.38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年 5.00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年 5.00 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

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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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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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

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期末,对使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

末进行减值测试。

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

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法律规定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

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 10 年。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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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

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

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

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

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

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

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

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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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

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

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

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

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

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

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

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 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

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

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

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预计负债

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

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

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

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及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是公司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

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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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期权计划为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以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增值权计划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本公司股份数量为基础确定的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

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

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

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修改和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处理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

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

场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仍应继

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剩

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

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五)收入

本公司收入主要分为定制软件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软件销售收入及硬件销售收入,其中定

制软件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方法为完工百分比法,具体确认的原则与方法如下:

1、定制软件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定制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实地调查,

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其收入

确认原则及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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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视为当年全部完工,在软件成果的使用权

已经提供,客户最终验收确认,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2)软件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合同的总收入、项目的完成程度能

够可靠地确定,与项目有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该项软件将要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项目完工进度确认软件收入。

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采用委托方认可的完工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项目完全完

工后,以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报告作为收入全部结转的依据。

(3)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定制软件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

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2、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技术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数据采集及加工等技术服务实现的收入。

(1)技术服务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视为当年全部完工,在技术服务成果

已经提供,客户最终验收确认,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2)技术服务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合同的总收入、项目的完成程

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项目有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该项软件将要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服务收入。

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采用委托方认可的完工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项目完全完

工后,以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报告作为收入全部结转的依据。

(3)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技术服务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

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3、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软件产品。 其

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为:批量生产的软件技能有偿出售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

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

4、硬件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硬件销售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实施定制软件项目时,应客户要求外购硬件产品并安装集成所

获得的收入。

硬件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做法:在完成硬件安装调试且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时确认收

入。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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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

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

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

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

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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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

认为租赁收入。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

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

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

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九)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

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符合持有待售的资产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四、(十三)。

(三十)股份回购

为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本公司职工等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库存

股。

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按奖励库存股账面余额

与职工所支付现金及授予权益工具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销库存股时,按所注销库存股面值总额注销股本,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冲减库存

股,按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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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标准

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

(1)公司已就该资产出售事项作出决议;

(2)公司已与对方签订了不可撤消的转让协议;

(3)该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

置组中的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

(三十二)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

的企业,不构成的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母公司;

2、子公司;

3、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

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1、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

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3、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第 1、3 和 11 项情形

之一的企业;

14、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第 9、12 项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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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人;

15、由上述第 9、12 和 14 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三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

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①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③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八项准则及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准则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④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均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除(二)主要税种减免情况 1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 所述外,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增值税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 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值税 3%、营改增试点税率为 6%

除(二)主要税种减免情况 2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所述外,税率为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税率为 7%

除(二)主要税种减免情况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所述外,税率为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根据国发[2011]4 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经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软件产品审核确认清单》

审核确认,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

的税收优惠政策。

2、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3]37 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本公司成都分公司、子公司云南电顾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从事的技术服

务业务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为 6%。

3、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审核,确定为 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于 2013 年 12 月取得“国家规

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2013、2014 年度享受 10%的税率优惠。本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411002925),2015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税率优惠

(2)子公司恒华售电(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0 年 4 月 10 日

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沪 R-2010-0097),认定为软件企业;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批,于 2012 年 11 月取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享受 15%的税率优惠。

(3)子公司云南电顾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顾”),根据昆明市工业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0 年 12 月 17 日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滇 R-2010-0023),认定为软件

企业;根据财税[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云南电顾作为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云南电顾 2010 年开始获利,故云南电顾 2010 年度、2011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减按 12.5%征收企业所得税。

(4)拟重组子公司镭航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3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1 年 11 月 21 日核发的编号为 GR201111000254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本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 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公示北京市 2015 年度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的通知》,本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凡未注明期初余额的均为期末余额。)

(一)货币资金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91,639.34 151,086.60

银行存款 138,404,089.13 254,093,672.20

其他货币资金 3,190,240.00 1,349,604.00

合计 141,785,968.47 255,594,362.8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履约保证金 3,190,240.00 1,349,604.00

合计 3,190,240.00 1,349,604.00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票据 5,730,000.00 2,921,819.39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5,730,000.00 2,921,819.39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三)应收账款

3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应收账款分类及披露

2015 年 9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267,395,547.30 100.00 13,617,490.59 5.09 253,778,056.71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按账龄计提坏

267,395,547.30 100.00 13,617,490.59 5.09 253,778,056.71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合计 267,395,547.30 100.00 13,617,490.59 5.09 253,778,056.71

(续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201,543,040.51 100.00 8,753,389.07 4.34 192,789,651.44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按账龄计提坏账

201,543,040.51 100.00 8,753,389.07 4.34 192,789,651.44

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合计 201,543,040.51 100.00 8,753,389.07 4.34 192,789,651.44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42,226,700.02

7-12 个月 64,560,651.42 3,228,032.57 5.00

1-2 年 51,106,221.67 7,665,933.25 15.00

2-3 年 8,249,649.29 2,062,412.32 25.00

3-4 年 1,182,424.90 591,212.45 50.00

4 年以上 69,900.00 69,900.00 100.00

合计 267,395,547.30 13,617,490.59 5.09

3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续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22,238,824.56

7-12 个月 43,021,561.54 2,151,078.08 5.00

1-2 年 26,968,350.88 4,045,252.63 15.00

2-3 年 8,540,173.63 2,135,043.41 25.00

3-4 年 704,229.90 352,114.95 50.00

4 年以上 69,900.00 69,900.00 100.00

合计 201,543,040.51 8,753,389.07 4.34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5 年 1-9 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864,101.5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66,920,225.54 元,占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5.0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汇总金额 3,212,741.47 元。

5、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6、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的,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四)预付款项

1、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 410,164.42 98.69 858,327.69 98.93

1-2 年 1,140.00 0.27 9,150.00 1.05

2-3 年 4,150.00 1.00 160.00 0.02

3 年以上 160.00 0.04

合计 415,614.42 100.00 867,637.69 100.00

2、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的预付款项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款项期

与本公司 预付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 未结算原因

关系 时间

的比例(%)

北京比塔技术服务

供应商 180,000.00 43.31 1 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中

有限公司

3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占预付款项期

与本公司 预付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 未结算原因

关系 时间

的比例(%)

北京杰赛华科技有

供应商 143,020.00 34.41 1 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中

限公司

北京中富信成电子

供应商 34,170.00 8.22 1 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中

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

供应商 29,551.00 7.11 1 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中

有限公司

北京众鑫汇士商贸

供应商 13,850.00 3.33 1 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中

中心

合计 —— 400,591.00 96.38 —— ——

(五)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2015 年 9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27,832,574.56 100.00 3,386,840.00 12.17 24,445,734.56

应收款

组合 1:按账龄计提坏

3,521,840.00 12.65 3,386,840.00 96.17 135,00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2:应收职工的备

用金、投标保证金、租 24,310,734.56 87.35 24,310,734.56

房押金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合计 27,832,574.56 100.00 3,386,840.00 12.17 24,445,734.56

(续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14,857,467.51 23.20 3,372,090.00 22.70 11,485,377.51

应收款

3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组合 1:按账龄计提坏

3,446,840.00 76.80 3,372,090.00 97.83 74,75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2:应收职工的备

用金、投标保证金、租 11,410,627.51 100.00 11,410,627.51

房押金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合计 14,857,467.51 100.00 3,372,090.00 22.70 11,485,377.5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75,000.00

7-12 个月 5.00

1-2 年 50,000.00 7,500.00 15.00

2-3 年 25.00

3-4 年 35,000.00 17,500.00 50.00

4 年以上 3,361,840.00 3,361,840.00 100.00

合计 3,521,840.00 3,386,840.00 12.17

(续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20,000.00

7-12 个月 30,000.00 1,500.00 5.00

1-2 年 15.00

2-3 年 35,000.00 8,750.00 25.00

3-4 年 50.00

4 年以上 3,361,840.00 3,361,840.00 100.00

合计 3,446,840.00 3,372,090.00 22.7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75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职工备用金 13,943,912.96 5,466,356.01

资金往来款 3,521,840.00 3,446,840.00

押金、保证金 10,366,821.60 5,944,271.50

合计 27,832,574.56 14,857,467.51

5、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坏账准备

比例(%)

哈尔滨红事会

资金往来 2,500,000.00 5 年以上 8.98 2,500,000.00

餐饮有限公司

四川省水电投

资经营集团有 投标保证金 2,400,000.00 0-6 个月 8.62

限公司

谭义华 项目费用 1,506,000.00 7-12 个月 5.41

北京庄胜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租房押金 1,166,009.40 1-2 年 4.19

河北省成套招

投标保证金 1,000,000.00 0-6 个月 3.59

标有限公司

合计 —— 8,572,009.40 —— 30.80 2,500,000.00

6、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六)存货

1、存货分类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库存商品 5,084,537.49 5,084,537.49 9,678,697.96 9,678,697.96

软件服务成本 102,355,698.83 102,355,698.83 54,189,155.20 54,189,155.20

技术服务成本 29,439,382.69 29,439,382.69 13,713,008.57 13,713,008.57

原材料 8,832,891.91 8,832,891.91 7,894,805.95 7,894,805.95

在产品 5,764,496.05 5,764,496.05 6,289,675.26 6,289,675.26

合计 151,477,006.97 151,477,006.97 91,765,342.94 91,765,3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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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存货跌价准备

2015 年 9 月 30 日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其账面成本,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不含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办公室装修费 452,954.00 18,387.43

房屋租金 2,958,596.10 559,859.35

其他 212,209.96 670,680.68

合计 3,623,760.06 1,248,927.46

(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8,000,000.00 18,0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18,000,000.00 18,000,000.00

合计 18,000,000.00 18,000,000.00

2、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在被投资

减值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准备 金红利

比例(%)

珠海政采软

件技术有限 18,000,000.00 10.00

公司

合计 18,000,000.00 10.00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设备及其他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49,474,970.53 30,007,156.74 5,511,494.24 84,993,621.51

2.本期增加金额 24,736,814.80 659,430.31 25,396,245.11

(1)购置 24,736,814.80 659,430.31 25,396,245.11

4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设备及其他 运输工具 合计

3.本期减少金额 160,789.53 173,000.00 333,789.53

(1)处置或报废 160,789.53 173,000.00 333,789.53

4.2015 年 9 月 30 日 49,474,970.53 54,583,182.01 5,997,924.55 110,056,077.09

二、累计折旧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4,590,275.04 13,495,643.98 2,651,726.73 20,737,645.75

2.本期增加金额 881,274.33 5,039,408.94 623,027.16 6,543,710.43

(1)计提 881,274.33 5,039,408.94 623,027.16 6,543,710.43

3.本期减少金额 133,039.37 164,350.00 297,389.37

(1)处置或报废 133,039.37 164,350.00 297,389.37

4.2015 年 9 月 30 日 5,471,549.37 18,402,013.55 3,110,403.89 26,983,966.81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15 年 9 月 30 日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4,003,421.16 36,181,168.46 2,887,520.66 83,072,110.28

2.期初账面价值 44,884,695.49 16,511,512.76 2,859,767.51 64,255,975.7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期末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期末不存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公司期末不存在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公司期末不存在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软件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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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软件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700.00 28,400,800.00 28,447,5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3,030.00 3,030.00

(1)股东投入

(2)内部研发 3,030.00 3,03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9 月 30 日 49,730.00 28,400,800.00 28,450,530.00

二、累计摊销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077.25 10,812,246.65 10,830,323.90

2.本期增加金额 3,686.94 2,115,060.00 2,118,746.94

(1)计提 3,686.94 2,115,060.00 2,118,746.9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9 月 30 日 21,764.19 12,927,306.65 12,949,070.84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9 月 30 日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7,965.81 15,473,493.35 15,501,459.16

2.期初账面价值 28,622.75 17,588,553.35 17,617,176.10

(十一)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形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 处置

上海恒桦可力科技

247,292.84 247,292.84

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道亨时代科技

17,755,310.54 17,755,310.54

有限公司

北京镭航世纪科技

287,825,857.40 287,825,857.40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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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形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 处置

合计 288,073,150.24 17,755,310.54 305,828,460.78

2、商誉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7,004,330.59 2,373,527.91 12,125,479.07 1,572,437.42

内部交易未实

6,459,121.00 691,806.57 6,459,121.00 691,806.57

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23,463,451.59 3,065,334.48 18,584,600.07 2,264,243.99

2、报告期末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全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没

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3、期末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十三)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款 5,373,456.40 1,554,223.30

设备购置款 5,846,896.19 504,964.00

货款 4,807,495.58 3,725,939.31

合计 16,027,848.17 5,785,126.6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青岛分所 1,830,000.00 未结算完毕

合计 1,830,000.00 ——

(十四)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软件销售款 234,100.0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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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5,085,570.00 5,887,920.00

合计 5,319,670.00 5,887,920.00

2、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十五)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一、短期薪酬 6,769,490.91 87,922,615.22 85,208,134.63 9,483,971.50

二、离职后福利-

311,273.33 6,903,484.46 6,835,271.56 379,486.23

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

其他福利

合计 7,080,764.24 94,826,099.68 92,043,406.19 9,863,457.73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一、工资、奖金、

6,304,770.47 77,706,012.65 75,141,542.77 8,869,240.35

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93,908.10 393,908.10

三、社会保险费 124,227.14 4,000,366.22 3,963,596.57 160,996.7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2,625.40 3,557,515.32 3,524,024.70 146,116.02

工伤保险费 7,655.77 123,735.66 123,995.85 7,395.58

生育保险费 3,945.97 319,115.24 315,576.02 7,485.19

四、住房公积金 340,493.30 5,476,169.43 5,362,928.37 453,734.36

五、工会经费和职

346,158.82 346,158.82

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

计划

合计 6,769,490.91 87,922,615.22 85,208,134.63 9,483,971.5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298,308.58 6,620,616.87 6,554,724.91 364,200.54

2、失业保险费 12,964.75 282,867.59 280,546.65 15,285.69

3、企业年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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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9 月 30 日

合计 311,273.33 6,903,484.46 6,835,271.56 379,486.23

(十六)应交税费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1,836,264.08 10,813,554.06

营业税 -8,093.25 83,966.7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377.74 317,503.11

教育费附加 16,132.42 131,927.33

企业所得税 11,337,871.31 8,102,083.07

个人所得税 545,094.08 368,422.17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927.45 95,033.12

其他税费 471.48 4,468.34

合计 23,766,045.31 19,916,957.93

注:其他税费主要是价格调节基金、河道管理费。

(十七)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间往来款 6,710,023.00 3,738,554.50

职工间往来款 1,308,738.34 647,172.09

咨询服务费 100,000.00 150,000.00

待付股权转让款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合计 178,118,761.34 174,535,726.59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镭航科技股东高一文 85,561,000.00 备考合并,待支付股权转让款

镭航科技股东樊真 84,439,000.00 备考合并,待支付股权转让款

合计 170,000,000.00 ——

(十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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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借款条件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抵押借款 2,000,000.00

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合计 —— 2,000,000.00

(十九)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9,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

(二十)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67,051,985.13 704,677,169.95

少数股东权益 6,576,748.31

合计 773,628,733.44 704,677,169.95

(二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 242,106,714.13 140,764,699.99 285,312,075.34 154,811,961.55

其他业务

合计 242,106,714.13 140,764,699.99 285,312,075.34 154,811,961.55

(二十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营业税 87,084.52 92,059.9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5,988.83 686,214.86

教育费附加 239,658.49 294,092.07

其他税费 38,379.62 206,894.17

合计 661,111.46 1,279,261.08

(二十三)销售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6,613,519.13 5,225,000.85

办公差旅招待费 3,449,353.94 4,022,9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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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广告费 554,492.41 711,061.52

折旧费 70,330.09 239,901.37

其他 75,147.52 119,686.45

合计 10,762,843.09 10,318,566.31

(二十四)管理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8,585,743.61 9,571,092.68

办公会议差旅及招待费 3,599,058.39 3,388,214.43

折旧租赁及修理运输费 4,291,939.99 5,131,780.92

研发费用 24,432,678.78 22,775,584.11

四小税金 989,099.05 1,008,080.81

其他 651,141.88 674,054.03

合计 42,549,661.70 42,548,806.98

(二十五)财务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57,239.72 1,001,752.50

减:利息收入 1,778,239.14 2,314,136.04

手续费 69,645.01 110,476.88

合计 -1,651,354.41 -1,201,906.66

(二十六)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一、坏账损失 4,878,851.52 3,188,029.84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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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4,878,851.52 3,188,029.84

(二十七)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9,540.62 3,297.58 9,540.6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540.62 3,297.58 9,540.62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11,952,493.05 5,150,305.63 11,952,493.05

合计 11,962,033.67 5,153,603.21 11,962,033.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补助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相关

智能交通空间信息应用产学研基地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1

12,450.00 与收益相关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

信用中介服务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财务中介服务 35,250.00 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110,000.00 与收益相关

认证中介服务 39,4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上市企业奖励资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款

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管理委员

7,230,000.00 1,662,750.00 与收益相关

会拨付自主创新款

中关村科管委会 80,124.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基于无人机的

2,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路桥病害检测系统研发项目补贴

2014 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返还 1,829,269.05 334,951.63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款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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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补助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相关

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 36,954.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20,7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国测绘学院基于物联网的公路安全

6,000.00 与收益相关

监测及预警系统二等奖奖励款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励款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款项 2,900.00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抵免 1,05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1,952,493.05 5,150,305.63 ——

(二十八)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69.79 369.7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69.79 369.79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0,369.79 10,369.79

(二十九)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761,744.11 9,371,393.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801,090.49 -711,474.62

合计 9,960,653.62 8,659,918.50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股权取 股权取 股权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 股权取 购买日的确 购买日至期末被

得成本 得比例 取得 购买日 被购买方的净

方名称 得时点 定依据 购买方的收入

(亿) (%) 方式 利润

北京道 对被购买企

2015 2015 年

亨时代 业的经营和

年3月 0.20 51.00 现金 3 月 31 9,228,383.37 6,009,220.11

科技有 财务政策拥

26 日 日

限公司 有决策权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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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取 股权取 股权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 股权取 购买日的确 购买日至期末被

得成本 得比例 取得 购买日 被购买方的净

方名称 得时点 定依据 购买方的收入

(亿) (%) 方式 利润

北京镭

2014 现金

航世纪 2014 年

年1月 3.40 100.00 及股 备考假设 128,799,558.15 22,680,327.89

科技有 1月1日

1日 权

限公司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北京道亨时代科技 北京镭航世纪科

合并成本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现金 20,000,000.00 170,0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备考增发股权的公允价值 169,999,972.48

合并成本合计 20,000,000.00 339,999,972.48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2,244,689.46 52,174,115.08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7,755,310.54 287,825,857.40

的金额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反向购买

(四)处置子公司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梦工坊创新科

技(天津)有 天津 天津 软件服务业 100.00 设立

限公司

能源互联有限

香港 香港 软件服务业 100.00 设立

公司

北京道亨时代 非同一控制

北京 北京 软件服务业 51.00

科技有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5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营地

北京镭航世纪 非同一控制

北京 北京 软件服务业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恒华售电(上 非同一控制

上海 上海 软件服务业 100.00

海)有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云南电顾电力

非同一控制

工程技术有限 云南 云南 软件服务业 100.00

下企业合并

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五)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一)。

(二)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三)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江春华 股东

方文 股东

罗新伟 股东

陈显龙 股东

陈晓龙 股东

胡宝良 股东

龚本顺 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

(四)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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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六)关联方承诺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二)利润分配情况

(三)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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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采取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采取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债务重组

(三)资产置换

(四)年金计划

(五)终止经营

十三、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170.83 3,297.5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10,123,224.00 4,815,354.00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9 月及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518,359.22 486,282.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8,604,035.61 4,332,369.07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2014 年度

1-9 月 1-9 月

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 7.65% 8.87% 0.2232 0.7728 0.2232 0.772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5.15% 7.44% 0.1754 0.7256 0.1754 0.7256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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