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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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巨轮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巨轮

智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

员交谈,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查阅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监事会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意见,对其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8 号),巨轮智能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92,165,898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0.85 元 , 募 集 资 金 合 计

999,999,993.30 元。截至 2014 年 11 月 4 日止,该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9,985,393.3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92,165,89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

民币 887,819,495.3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4GZA2015 号《验资报告》。巨轮智能已将募集资金放

1

入资金专户存储,并与四家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巨轮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案经公司 201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1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巨轮智能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元)

高精密铝合金子午线轮

1 胎模具扩产技术改造项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化生

2 产线成套装备产业化技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术改造项目

高精度液压式轮胎硫化

3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机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

4 80,000,000.00 80,000,000.00

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合 计 980,000,000.00 980,000,000.00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

的资金。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 37,514,108.34 元。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

额不超过 3.6 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该期限内,公司已收

2

到理财收益人民币 948.97 万元。

2015年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9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

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6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48,9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30,70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 155,104,166.36 元,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30,587,036.44 元(含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到帐金额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300,000,000.00 149,405,657.63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250,000,000.00 144,502,714.18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50,000,000.00 193,708,714.80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81,169,993.30 0.00

4 (注 1、注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969,949.83

5 广州五羊支行(注 1)

合 计(注 2) 981,169,993.30 530,587,036.44

注 1: 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原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2015 年 11 月 16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变更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相应变更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入金额以及各专户初始金额

合计数中,均含有原尚未扣除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184,600.00 元。扣除该数后,募集资

3

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985,393.30 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预计部分募集资金一定时间内尚不需要使用,

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募资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5年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9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

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6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48,9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再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

根据巨轮智能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

费用,巨轮智能拟使用 4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公司已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披露文

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

4

1、巨轮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巨轮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巨轮智能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中泰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巨轮智能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4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

5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闲置募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蔡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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