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6-003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
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山东
分所因受特殊事件影响紧急决定,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公司于2015年05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15年度
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兴华致本公司的函件,中兴华山东分所原拟整体加入致
同,由于合并实施过程中双方共识未达成一致,双方最终决定终止合并事宜,承
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相关执业团队已转回中兴华。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
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决定变更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专业、严谨的服务及其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0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由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