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广东广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六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
意公司于 2016 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上述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详见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5 年第六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57、2015-59)。
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以下简称:广
州银行)签订了协议,使用 5000 万元购买《公司红棉理财》(产品代码:GZ159)
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91 天人民币资产组合计划”
2、产品代码:GZ159
3、产品类型:保本低风险型
4、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资金由广州银行投资于中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
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
别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其他工具,及符合上述投向的其他资产
或资产组合。
5、购买资金总额:5,000 万元
6、预期年化收益率:3.4%
7、产品成立日(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2016 年 1 月 11 日
8、产品到期日:2016 年 4 月 11 日
9、产品期限:91 天
10、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 2 个工作日内,本金和收益自动到帐,无
须办理赎回手续,本产品不得提前赎回。
1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公司与广州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
到期,或广州银行提前终止该产品,广州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广州银行
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违约赎回风险:广州银行保证到期或提前终止向投资者支付 100%本金,
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
划,投资者可能丧失本金和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
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
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
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市场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每个产品投资到期的实际收益率,根据投资
者认购当日广州银行公布的该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在产品的理财期内,该
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
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6、信息传递风险:广州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
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
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及时登录广州银行网站或致电广州银行客户服务热
线或到广州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
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
投资者预留在广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广州银行。如投资者
未及时告知广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广州银行在需要联
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
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提前终止风险:广州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项下产品。
如投资期内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广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项下产品的情形时,广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果理财计划项
下产品提前终止,则该理财计划项下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
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
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
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
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
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
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委托理财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
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外,无其他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州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